我国油气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改革的几点思考(3)
四是推进有关制度改革先行先试,为矿产资源法修改积累重要实践经验。关于“净矿出让”的概念提出,是为了解决当前矿业权出让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多地压实政府责任,更好地解决企业困难;关于油气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改革是为了落实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油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和油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标准的确定,将为下一步油气矿业权出让提供制度支撑,也有利于在实践中验证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举措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3.1 竞争为主的出让方式与资源优化配置的矛盾
矿产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提供资源保障。以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可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也降低了廉政风险。但在管理实践过程中也有许多难点和弊端:一是拍卖挂牌的竞价方式不符合国有大型企业的投资机制,导致其参与度低,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是由登记管理机关主导的,再加入“净矿出让”,对现有人力、财力和机制会带来很大的挑战;三是由于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标的区块属于勘探风险高、难度大的区块,“价高者得”的方式使得探矿权人在获得矿业权前就必须支付一定额度的资金,提高了探矿权人成本,不利于促进资源勘探和提高探矿权人的积极性。
3.2 市场的放开,政府管理将迎接全新挑战
《若干意见》明确了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打破了石油公司专营的局面,国外主体和国内主体的引入,使得政府将面对更多的市场主体,给油气管理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更多市场主体的引入将带来更多的管理问题,如何适应和及时解决诸多管理问题也是政府不得不面临的难题;新进入主体对于国内油气管理领域不熟悉,如何使新进入主体尽快熟悉和掌握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等都是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去做的。
3.3 管理多样性,需要油气资源管理统一标准
石油天然气虽然一直是一级登记管理,但落实到具体勘探开发工作的开展上,各地管理政策均不统一,加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修改滞后,油气管理政策调整主要是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来补充,各地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和管理需求,也出台了地方管理政策,油气区块面积较大,很多区块跨多省,同一矿业权人同一个区块要面临不同的管理政策,因石油公司多年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已有相关经验,但由于更多新主体的进入,如果仍然不统一管理制度,会给矿业权人增加很多负担,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油气勘探开发进度。
4 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建议
4.1 灵活运用出让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出让制度
一是要做好出让规划和计划,建立区块出让储备库,充分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企业主体、石油公司和地方政府优势,对储备区块进行优选,建立阶梯式出让规划与计划。二是依据出让区块特点确定出让方式,同时兼顾油气作为战略性矿产的定位,不宜大规模地使用“价高者得”的方式,也要充分发挥招标和协议出让的作用:对于空白区块采用招标方式出让,对于有一定工作基础和地质资料的区域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对于已经发现并已获得稳定产量的区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此外对特殊区域,特殊时期应当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三是科学制定出让制度,尽快将好的实践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以便妥善应对放开勘查开采市场的挑战。四是尽快开展“净矿出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五是要协调和解决矿业权出让工作与矿业权登记工作的界限,理清思路,由“重审批”逐步向“重监管”过渡。
4.2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服务意识
政府应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要尽快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管什么,怎么管;二是梳理目前油气勘查开采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能并联则不串联;三是制定合法性、科学性、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油气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四是建立多方应急机制,以便积极应对更多市场主体的引入带来的诸多管理难点;五是加强宣传,加大对社会主体的培训力度,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各项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油气储运》 网址: http://www.yqcyzz.cn/qikandaodu/2021/0315/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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