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油气矿业权使用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3)
4 政策建议
因目前使用费已改为占用费,因此,对占用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建议:占用费改革与权益金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也是我国矿产资源有偿取得的重要体现,应从政策的统一性,完整性出发,与我国新时期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全方位改革相结合。一是科学设计油气占用费征收标准和原则;二是占用费制度改革是防止矿业权人“圈而不探”的重要手段,所以要考虑与油气体制改革严格探矿权退出制度相结合;三是结合我国油气资源特点,推动油气矿业权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在鼓励新区、新领域、新技术,照顾老区和边远贫困区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占用费减免制度;四是要基于我国油气矿业权设置的特点,充分考虑新老制度的结合。
4.1 科学设计油气占用费征收标准和原则
一方面,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税费政策体系存在着定位不准确、功能不清晰、税费重叠等问题,油气资源体制改革和权益金制度改革就是针对以上问题进行的。在当前油价低迷,油气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下,结合我国油气资源地质条件差、勘探难度增大、勘查成本不断提高的特点,应从提升国内油气资源保障能力和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应从低征收;另一方面,在当前条件下,按照占用费制度改革的精神,一是提高当前占用费收取标准,建立能够防止“圈而不探”行为的标准,二是应体现灵活的占用费收取标准,使其能够根据油价变动和经济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因此,占用费的标准既不能够增长太多,也不能太低仍起不到改革的作用。
因此,建议探矿权使用费标准调整为第1~5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千米每年500元,第5~10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千米每年1 000元,10年以上的每平方千米每年2 000元,因采矿权占用费征收主要体现在占用环节的土地使用功能上,因此建议保持原采矿权占用费标准每平方千米每年1 000元不变。通过对油公司进行成本调研,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勘探开发石油成本的盈亏平衡点价格为55美元/桶。因此,平均油价在55美元/桶以下,占用费下浮25%,油价在55~65美元/桶之间,占用费维持在固定标准,油价在65美元/桶以上,占用费上浮25%。
4.2 细化和明确占用费收取的规定
1) 以鼓励和促进油气勘探事业发展,促进区块流转,盘活存量矿权为主要目的,将持证期与面积退减相结合,明确规定占用费依据登记面积和实际持证时间征收,同时,建立矿业权占用费的多退少补机制,对于持证期内勘查面积缩小的,多缴部分在下一勘查年度缴费中可抵扣多缴费部分,对于持证期内勘查面积扩大的,少缴部分在下一年补足。
2) 同一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涉及多个矿种时,按勘查开采登记最大面积征收一次。
4.3 建立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减免政策
与国际相比,我国陆相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使得这一特点更加突出。特别是在当前勘探对象日趋复杂,资源品位逐渐变差,勘查成本不断提高,技术含量不断增加等现实情况下,取得勘探突破的难度日益加大。因此,国家应从政策上予以支持以鼓励矿权人勘探积极性。
1) 对于边缘贫困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探矿权在前5个勘查年度实行固定减免率减免,第1~3个勘查年度减免100%,第4~5个勘查年度减免50%;采矿权新立第1年,注销当年减免100%。
2) 对于深水(500 m以深)、深层(4 500 m以深)、新区新领域、新技术和非常规油气(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区块全免。
3) 对于低渗、三采、稠油,依据储量评审文件作为减免的依据,一个矿权中既有低渗又含有中渗的油气田,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减免。
4) 因不可抗力,如军事外交、地震、泄洪道等因素影响,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全免。
此外,建立占用费减免事项的年度核查制度,对泄洪道、外交等减免理由减免的探矿权采矿权实行年度部门核查机制。
4.4 分类处理,建立占用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
油气勘探投资的均有前期投资低,后期投资高的不均衡性特点,区块的投资与油气发现直接相关,油气勘探工作是研究、实践、再研究、再实践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必定存在投资高潮期与低谷期。目前油气体制改革文件中提出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可以勘查成果或勘查投入作为考核机制来防止矿业权人“圈而不探”,占用费制度改革也提出要动态调整占用费标准,有效防范矿业权市场中的“跑马圈地”“圈而不探”行为。可见,严格的勘查区块制度既要通过考核手段,也要通过提高占用费探矿权人持有成本的手段,因此,应建立勘查投入或成果考核制度为主,占用费调节为辅的区块退出机制。
文章来源:《油气储运》 网址: http://www.yqcyzz.cn/qikandaodu/2021/0412/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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